厦门公积金异地贷款怎么申请
发布日期: 2017-10-24 作者:丹厦网 来源: 丹厦网原创
摘要:很多朋友为了以后有更好的发展机会,离开长期生活的城市,去异地奋斗。积攒更多的工作经验和生活技能,等到要回老家购房时,就会碰到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问题,

  很多朋友为了以后有更好的发展机会,离开长期生活的城市,去异地奋斗。积攒更多的工作经验和生活技能,等到要回老家购房时,就会碰到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问题,随着房产政策逐渐松绑,越来越多的城市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。厦门也于2016年2月加入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,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,只要条件符合就可以向本地职工一样办理公积金贷款。


  厦门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

  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,具有本市户籍的职工或配偶,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相关条件,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,就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,具体申请条件如下:

  1.贷款申请前的6个月内,均有在异地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;

  2.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,在贷款申请的近两年内个人贷款逾期期数不得超过3期(含),且累计逾期次数不得超过6次(含);

  3.在本市及公积金缴存地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或无公积金贷款余额(含公转商或商转公)。

厦门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

 

  厦门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资料

  符合上述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的申请人,需向受托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
  1.申请人如实填写的《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》;

  2.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
  3.申请人婚姻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。借款人为单身的,需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;

  4.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的原件、复印件;

  5.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原件;

  6.购房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

  7.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;

  8.首付款支付凭证(原件、复印件);

  9.借款人收款账户、还款卡号;

  10.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(请参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“办事指南”相关内容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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